天津乐居网 资讯中心 本地新闻

正文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详解职工家庭首套住房认定
来源:北方网2021-03-25 09:43:55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朱**”留言:本人2007年商贷一次,已还清。配偶2014年商贷一次,还在还款。本人用上面两次贷款都提取过公积金。本人名下无房,请问欲公积金贷款,算第几套?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未使用过贷款购房(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贷款,下同),且购房未提取过公积金(包括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下同)。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使用过1次贷款购房,或办理过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就同一套房屋既贷款又提取或多次提取的只计算1次。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据您的描述再次购房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感谢您的理解。如有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并欢迎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或下载手机客户端,或关注公积金官方微信。(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lejutianjin lejutianjin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