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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东丽海(挂)2023-00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
来源:乐居买房2023-04-27 13:51:11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东丽海(挂)2023-00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东丽区海河东路与龙池路交口东北侧,其四至为:东至龙湾路,南至海河东路,西至龙池路,北至环宇支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界内已完成原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含地下管线)拆除清理工作,达到场地平整。

  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树木、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土地整理单位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48872.2平方米,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具体指标见下表:

津东丽海(挂)2023-005号津东丽海(挂)2023-005号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挂牌起始价为122000万元。

  其他要求:

  1.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

  2.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4. 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参与津东丽海(挂)2023-004、津东丽海(挂)2023-006地块的出让竞买。

  5.该地块竞得人(或联合体竞得人)作为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的建设主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与土地整理单位签订《天钢一期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受让人与土地整理单位签订临时交地协议。

  6.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方案》启动治理修复,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结算总额不得超过的工程成交价。

  7.受让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8. 在地块移出《天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且受让人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办理正式交地手续。受让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9.该地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10.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0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3年5月26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7:30。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参与竞买的地块编号。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未与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也未与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的承诺书。

  3.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其股东未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的资金来源承诺。

  4.竞买企业报名时,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交其购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未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的承诺。

  5.竞买企业报名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企业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

  6.除上述要求外,竞买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如联合体参与土地竞买,联合体成员中一方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四、挂牌公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7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3年5月5日至 2023年5月 26日。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挂牌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9日上午10:15。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接受报价,挂牌截止日2023年5月29日上午10:15后不再接受报价。报价地点为和平区曲阜道88号207室,电话:23460036。

  六、确定竞得人方式及报价方式

  此次出让采用“双因素竞价、双限定价格”方式确定竞得人。报价具体方式为:

  1.竞买人先行对土壤治理修复工程价格报价,有效报价须小于或等于35470万元,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方可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价。

  2.竞买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进行报价,有效报价须大于或等于挂牌出让起始价122000万元,且不大于最高限价140000万元。

  3.上述两项报价均有效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格与土壤治理修复工程价格的差额最大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截止时即2023年5月29日上午10:15,如出现差额一致的情况,上述报价一致的竞买人须对土壤治理修复工程价格进行最终一次性报价,按差额最大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最终一次性报价后,如土地出让价格与土壤治理修复工程价格的差额仍一致,采取现场摇号方式选取竞得人。

  七、挂牌标的竞买报价幅度

  土壤治理修复工程价格报价减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价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土地整理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修复治理咨询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20679005

  土地竞买联系单位: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地块情况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竞买报名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80

  规划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2)24990468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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