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租赁年限、生活缴费?
A:天津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半年(承租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超过3年。合同到期承租人仍符合条件的可续租,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水电等缴装标准,按居民标准执行。
Q:申请条件?
A:1、有本市户籍:在租住区,无自有住房即可申请。
2、无本市户籍:在津正式就业,且在租住区无自有住房,即可申请。暂时没有年龄、收入的限制。重点保障环卫、公交、快递、家政等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体。
Q:承租人权利?
A:1、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自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2、可享受积分落户。承租人申领本市居住证后,享受积分落户政策,每年积6分。
3、享受子女义务教育。承租人申领本市居住证后,子女可统筹上学(小学+中学)
Q:建设标准、租金标准?
A: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宿舍型、住宅型,宿舍型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米。住宅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米的小户型为主,可适当配置居室,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米。租金标准为同片区租金均价的70%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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