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月初制定出台,新管理办法将明确预售资金监管的基本标准,实行“重点额度管理”。一方面,新规本质上仍以保交付、维护消费者权益为首要目标,可以有效补足部分省市预售资金监管长期缺位的政策短板,最大程度保证在建项目都能顺利交付,避免更多省市再次出现大范围的烂尾楼问题。
另一方面,新规也意在纠偏。对房企而言,长期以来预售监管资金的使用受限,一定程度上挤占了企业的有效流动性。特别是去年来西安、天津、石家庄等37省市加码预售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此次随着全国性预售资金监管出台,对于此前预售资金过度监管“一刀切”的城市而言,短期内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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